各學院、各位研究生同學:
我校設立“研究生出國(境)參加國際學術會議資助項目”,旨在鼓勵和資助在讀研究生出國(境)參加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研究生因科研工作或論文寫作的需要出國(境)參加國際會議,可申請此項資助。
一、申請流程
1. 申請人向學院遞交相關材料。
2. 學院審核并向研究生院上交材料。
3. 研究生院審核并公示資助名單。
4. 資助對象報銷資助經費。
申請人提交申請,研究生院將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申請材料,并將研究生院審批結果通知研究生本人及所在學院。
二、資助條件
(一)條件:
1. 資助對象應為我校在讀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擬參加的國際學術會議主題應與資助對象專業研究方向緊密相關。
2. 資助對象的身體及心理健康狀況應符合出國要求。
3. 資助對象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學術品行。
4. 資助對象應具有扎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科研能力和出國開展學術交流的語言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資助:
1. 在校期間受過處分,或有學術不端行為的。
2. 申請材料內容不齊備、或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信息的。
3. 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及正在境外學習的人員。
4. 暫不接受港、澳、臺地區學生及持有國外長期居留證人員的申請。
(三)資助對象參加的國際學術會議原則上應為在國(境)外舉辦的本學科領域較高級別的、有重要影響的國際學術會議。
(四)資助對象應獲得會議主辦方的正式錄用通知或邀請函,以論文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投稿并被會議錄用,并在會議上做論壇報告。每篇論文原則上只資助一名研究生參會。論文的第一署名單位應為桂林理工大學。
(五)資助對象擬參加的國際學術會議會期應在完成學位論文答辯之前,且應在會議結束后四天內返校。
(六)原則上每一位研究生在學期間只能獲得一次該項資助。表現突出者,可酌情給予獎勵。
三、資助內容與資助額度
(一)資助往返一次國際旅費、會議注冊費及參會期間的住宿費
(二)根據資助對象的參會地點給予的最高資助額度如下:
1. 亞洲地區:8000元人民幣/人/次。
2. 其他地區:15000元人民幣/人/次。
(三)各學院和研究生導師可根據會議級別及資助對象情況給予相應配套資助。
四、申請與審批程序
(一)資助對象應提交以下材料:
1. 《桂林理工大學資助研究生出國(境)參加國際學術會議項目申請書》(附件1)和《桂林理工大學研究生出訪申請表》(附件2)各一份(見附件)。
2. 會議正式征文通知(Final Call for Paper),應包括會議的起止時間及相關費用說明。
3. 論文正式錄用通知和大會邀請函(應包括論文錄用情況的詳細說明)。
4. 擬發表論文全文(或會議摘要)。
5. 外語水平證明。
6. 導師推薦意見。
(二)資助對象學院應對資助對象提交的相關材料、會議層次等情況進行核準,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上交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應對學院報送材料進行復核,組織專家對國際會議的層次和資助對象情況進行綜合評議,擇優確定資助名單和資助額度,并予以公示。
五、經費使用與管理
(一)資助對象回國后應在一周內向學院報到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會議日程安排(Final Program),含有本人報告日程頁復印件。
2. 護照首頁及標有出入境日期頁面的復印件。
3. 參加國際會議的總結報告
4. 參會情景照片若干張(電子版)
5. 批準資助項目的相關正式發票原件(所有發票背后需有導師和本人簽名;機票原件需隨發票,國外電子機票應附登機牌)。
(二)以上材料由學院審核后報研究生院審批。
(三)資助對象持相關審批件至學校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報銷原則為學校資助額度內實報實銷。
(四)資助對象必須在回國后一學期內在學院范圍內做一場公共學術報告,并將相關材料(如講義、PPT、照片等)交研究生院備案。
六、聯系人:閉建紅, 電話:5892863(屏風)、2673225(雁山), E-mail:350647173@qq.com。
研 究 生 院
2016年5月11日